来源:金融时报 2014-09-15
本报讯 记者李侠报道 为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战略实施,健全行业信息化激励机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执业和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0条,分别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资助依据、申请条件、评选原则、奖励资助数量与金额,以及结果公示等方面做出规定。《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评选工作由中注协组织开展,每年评选1次,自2014年起至2016年结束,每次奖励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为15家左右,奖励金额为50万元。
《办法》要求,申请信息化建设奖励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基本完成本所业务管理应用和内部管理应用信息化建设任务,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完善,部署实施了符合审计准则要求、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的审计作业软件以及功能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