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注会业监管须剑指恶性价格战
2012/01/31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2-01-14 陈毓圭

不正当低价竞争是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主题中的不和谐音,是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一颗毒瘤,是行业发展诸多矛盾的重要诱因。为此,要把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作为当前行业监管重点,予以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价格竞争固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竞争现象,但把价格压低到不足以支持必要的审计程序、损害质量的程度,则是“杀鸡取卵”的危险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行为。过低的审计收费必定以减少审计程序、牺牲审计质量为代价,这不利于事务所提供真实可靠的审计信息。同时,过低的审计收费导致事务所不愿也没有能力培养、聘用和使用高素质人才,间接导致人才的流失,不利于事务所培育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稳定发展。事务所之间压价竞争,相互拆台,更会损害行业整体社会形象,不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不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要充分认识不正当低价竞争的危害,在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作为行业监管的重点,谁低价竞争就盯谁,谁低价竞争就查谁,对那些只图一己私利、危害行业整体利益的“害群之马”,要敢于动硬,严格惩戒,绝不姑息手软。一旦掌握事务所存在不正当低价竞争的迹象,要在第一时间约谈事务所负责人,对事实存在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事务所,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执业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予以严格惩戒,广而告之。

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关键是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形成有效的监管手段。要结合行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的制度和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不正当低价竞争的投诉举报及其处理规程,汇聚行业力量,共同治理和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对于上市公司业务,要结合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和“炒鱿鱼,接下家”制度来强化监管。各地要加强与有关招标单位的协调,推动在公布招标结果时一并公告所有参与投标事务所的报价。

同时,要把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与实施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结合起来,促进事务所从根本上转变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结构,缓解行业过度竞争的压力,在行业和谐发展中不断提高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