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中注协约谈18家会计所 提示年报审计风险
2012/05/12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12年5月7日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向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出风险提示函,就事务所新承接的长春经开2011年年报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书面提示。据悉,这是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期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的第10次约谈。此次约谈活动,是中注协紧盯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又一举措,体现了中注协对年报审计机构变更以及“炒鱿鱼、接下家”行为治理的一贯重视和持续关注。

据了解,在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函提示风险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今年2月就曾以“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防范”为主题,约谈了准备承接长春经开2011年年报审计业务相关的事务所。在此次约谈中,中注协主要向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作出如下风险提示。一是关注资产转让、对外担保等非常规交易和事项;二是关注管理层的诚信以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三是关注近期证监局整改通知列示的财务核算问题及相关事项;四是关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资产减值、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等重大风险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人士介绍,今年2月上旬~3月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分别以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处在盈亏边缘的上市公司、业绩大幅波动的上市公司等9类公司的年报审计风险防范为主题,先后约谈了9次,共18家证券所,涉及上市公司20家。其中,当面约谈6次,约谈证券所15家;书面约谈3次,约谈证券所4家。共有1家事务所同时接受了当面约谈和书面约谈。

为持续跟踪约谈项目年报审计工作的后续开展情况,进一步巩固扩大约谈工作成果,中注协依据《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专门向上述接受约谈的事务所发布书面通知,要求其在约谈涉及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后2周内,向中注协提交有关年报审计情况的书面报告。

事务所需要报告的事项主要包括一下4个方面。一是事务所如何贯彻落实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参考和借鉴中注协提出的约谈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体系落实,防控年报审计风险。二是项目合伙人如何参与年报审计业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如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三是项目组如何统一内部意见,如何就重大事项与上市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进行沟通(尤其是如何化解双方存在的意见分歧)。四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过程,以及年报审计业务收费的最终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人士表示,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广大事务所对新承接的频繁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要继续予以高度关注。尚未出具审计报告的,要认真做好内部质量复核及对外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在报告出具前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已出具审计报告的,要全面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并在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慎重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承接。

据介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一步将把接受约谈的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约谈涉及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作为2012年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检查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结合事务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检查事务所贯彻落实约谈会议精神和要求的实际情况。对言行不一、项目质量控制和重要审计程序实施明显不到位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依据相关章程和制度规定予以严惩。(刘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