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就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惩戒办法征求意见
2011/05/20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会协[201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我会在认真总结以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5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监管部 齐飞

电话:010-88250182

传真:010-88250055

电子邮件:monit@cicpa.org.cn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