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选取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卡服务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4/12/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选取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卡服务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委托,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选取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卡服务商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选取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卡服务商项目

二、采购编号SDQXZB-202420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选取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卡服务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服务期6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深化银企合作、营销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转型升级需求项目,为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中行对公对私各项指标的快速增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拟选取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卡服务商,为企业提供园区协同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一卡通餐饮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山东中科翼云软件有限公司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转型升级园区项目的服务商为确保采购项目数据的安全性,设备的统一性、业务的连续性,需要对原设备、系统有详细的了解以及对原有系统功能和升级功能的有序结合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本项目继续沿用山东中科翼云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

、拟定供应商信息

 称:山东中科翼云软件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政通路145号新时代商务中心1号楼2层

发出采购邀请文件时间2024年1210

六、领取采购文件地点: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11层1101室)

七、报送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231400前(北京时间)

八、报送响应文件地点: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11层1113室)

、公示期限

2024年1211日至2024年121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网站(http://www.qixincpa.cn/)上进行发布。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49号

邮  编:255200

电  话:0533-3162796

电子信箱:zbcwglb_sd@bank-of-china.com

人:耿女士

十二、联系方式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11层

   编:255200

人:侯女士

   话:13280688917

电子信箱:sddl533@163.com  

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